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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汽车限购政策什么时候开始的(深圳车限购政策出台)

发布于:2024-10-07 12:21:11 作者:jason 阅读:134

深圳汽车限购政策什么时候开始的(深圳车限购政策出台)

对全市小汽车实行增量控制和管理。深圳市交通委等四部门起草《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为高考知识网收集整理的深圳汽车限购政策2017。欢迎阅读参考!

为缓解交通严重拥堵状况,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103010、《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号文件第七十六条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决定自12月29日18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

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实现汽车数量有序增长,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政府治理交通拥堵和交通污染情况专项工作报告的决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小汽车,是指符合公安部《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 (-2014)机动车规格和术语分类表要求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第三条新增或者更新小汽车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申请取得小汽车指标。本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小汽车增量调控的统筹协调。

市汽车指标调控机构具体负责受理指标申请、汇总资格审查结果、组织指标分配、发放指标证明文件。

深圳汽车限购政策什么时候开始的(深圳车限购政策出台)

市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工作。

第五条增量指标配置周期为12个月,每期配置额度为10万个,其中摇号配置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2万个,摇号配置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4万个,竞价配置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4万个。每个周期的额度按月分配,不能跨周期分配。

增量指标分配额度、比例和方式需要调整的,由市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人居环境、公安交警等部门根据道路承载能力和大气环境保护需要制定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六条单位或个人申请增量指标、更新指标和其他指标的条件和情况,由市交通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

第七条单位或者个人购买汽车后,应当凭指标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缴纳车辆购置税,并凭完税证明等材料到本市交警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过户、变更等登记业务的,应当提交指标证明文件和相关材料。

第八条小汽车指标不得转让,有效期为6个月。

第九条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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