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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销售顾问侵占购车款 防城港一汽车女销售受审

发布于:2024-09-25 22:23:54 作者:jason 阅读:290

汽车销售顾问贪污购车款。

武汉汉阳:给受害企业出谋划策促整改

正义网讯(记者通讯员杨记者)利用公司财务制度的漏洞,要求客户将购车款转入自己的账户。在收到客户定金和尾款共计10多万元后,他们只交给公司财务1万元.近日,汽车销售顾问王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在办案过程中,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向受害企业发出检察建议,帮助其堵塞漏洞,防范风险。

27岁的男子王某是一家大型汽车销售公司的销售顾问。在销售车辆的过程中,他会代公司收取客户的购车首付,同时对车辆的销售价格有一定的议价权。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王在销售11辆汽车过程中,采用上述作案手法侵占客户交给公司的购车款9万余元,用于购买资金和个人消费。案发后,王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其家属退还赃款6万余元。鉴于上述情况,法院最终判决王某犯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责令王某将剩余赃款3万元退还被害单位。

办案时,检察官发现王某曾任职的汽车销售公司业务流程存在管理漏洞。销售人员可以以收定金和尾款的名义向客户和二级经销商收钱,但并非全部进入公司财务。这种方法贪污了一部分钱,侵害了公司利益。此外,公司还存在销售人员收取客户“好处费”后,低价销售公司车辆,损害公司利益的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2018年11月7日,汉阳区检察院及时向该民营企业提出三点建议:调整销售人员的销售方式和激励机制,调整销售人员汽车销售提成奖励的设置,防止其销售行为损害公司利益;加强对购车人信息真实性的审核,严查《订车协议》 《购车合同》签约流程,加强客服对购车人的回访;落实公司制定的销售人员收取客户购车款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增强员工的法律意识,在企业内营造良好的法制守法经营环境。

被害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充分采纳建议并进行整改。两周后回复称,公司从销售前端业务控制、销售业务流程控制、交易订单环节控制、开票环节控制、防控措施等六个方面加强了销售管理业务的风险防控,填补了管理上的漏洞。

据了解,该案是汉阳检察院开展“服务非公经济”“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以来,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积极帮助民营企业加强风险防控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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